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中日教育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将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日本攻读博士学位。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人员抵日后一般需参加预科学习,完成预科学习任务并通过日方院校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后方可进入博士阶段学习。具体以日方通知为准。
2.留学期限(含预科):10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54个月,4月赴日的留学人员,留学期限一般最长60个月。
3.选派专业领域: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
4.资助内容:日方免收学费,提供留学期限内奖学金资助及往返国际旅费。具体资助办法见《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简章》(附件1)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时应为我校优秀应届硕士研究生,须于2018年8月前取得硕士学位。
2.申请人须为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人员。
3.熟练掌握英语或日语,具有良好的语言学习能力,取得雅思(学术类)6.5分或日语二级(N2)及以上人员优先推荐。
4.其他要求详见《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简章》(附件1)
三、申请办法
1.申请准备
申请人在2018年3月1日前,按《日本政府(文部科学省)博士生奖学金对外联系材料》(附件2)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于2018年3月1-10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材料,学校进行审核后,择优推荐。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孔祥鹤、邓红梅,029-82334324
研究生院
2018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