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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2017-12-08 16:35     (点击: )

各学院:

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定于19-21周进行。为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公共课程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安排参见:长安大学研究生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考场安排将于考试前择日发布。

2.本学期开设的研究生专业课,由学院根据教学大纲自行安排考试,必须在2018 121全部结束考试。请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与任课教师联系,确定课程考核安排,将具体安排各学院存档备查。

3.各学院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试工作。考试结束后,按时报送成绩,并做好试卷、研究报告、成绩单等考核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归档工作。

4.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监考教师务必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考试过程中严格执行长安大学学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长安大学学生考风考纪规定,严禁委派学生代监考,监考完成后认真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等考试资料,并由学院归档备查。

5.考试期间实行校、院(系)两级巡考,校级巡考负责全校所有研究生公共课考试的巡考工作;院(系)级巡考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专业课程考试的巡考工作。

长安大学研究生2017-2018学年秋季学期公共课考试安排表

序号

开课单位

课程编码

课程名称

考试周次

星期

考试时间

1

政治学院

b111000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19

星期四

2018.01.04

1430—1700

2

理学院

s1203160

数值分析

20

星期四

2018.01.11

900—1100

3

政治学院

s11050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0

星期四

2018.01.11

1430—1630

4

外语学院

s1305010

学硕英语一外

19

星期四

2018.01.04

900—1100

5

外语学院

s1305030

专硕英语(工程硕士一外)

19

星期四

2018.01.04

900—1100

 

 

研究生院

20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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